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法学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2年4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共6章34条。旨在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包括:总则,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附则。出处:法学卷-->婚姻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