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交通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国政府和中央军委为维护国家领空主权,规范国境内的飞行活动,保障飞行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共同制定的基本飞行法规。2001年公布并施行,次年修正。共12章3个附件。对空域管理、飞行管制、机场和航路上的飞行、飞行间隔、指挥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通信、导航、雷达、气象及外国航空器在中国的飞行作了具体规定。附件对指挥联络信号、拦截和被拦截航空器的动作信号做了规定。出处:交通卷-->航空交通-->航空交通史-->公约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