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法学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除序言外,共9章145条及3个附件。包括:总则,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市政机构、公务人员、宣誓效忠),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本法的解释和修改,附则,以及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出处:法学卷-->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