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环境科学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国的资源保护专项法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9月20日颁布,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29日作修订。修订后分7章49条。主要规定了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采伐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修改时规定了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强化了林权证的管理、规定了国家依法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征用占用林地的管理等。出处:环境科学卷-->环 境 法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