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环境科学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国的环境相关法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12月26日颁布,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分6章4条。对城市规划的制定,城市新区的开发和旧区改造,城市规划的实施以及相应法律责任做了规定,按照市区和近郊非农人口数量,划分了大城市(50万人口以上)、中等城市(20万以上、50万以下)、小城市(20万以下)。出处:环境科学卷-->环 境 法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