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能源科学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同日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共8章33条。包括:总则,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推广与应用,价格管理与费用补偿,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该法的制定,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所称的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出处:能源科学卷-->能源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