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
包含多种思想、观点和学说。它们的共同特点都是以“个人”为中心。认为个人是基本存在,具有中心价值。个人能够与他所存在的物质环境、社会关系和历史传统分离开来理解。从历史起源看,它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文化中,有不同的涵义。在法国,它起源于对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反动,表示无政府状态和社会动乱的根源。在德国,它侧重于强调个性的浪漫主义思想、个体特性、独创性和自我实现的观念。最初用于对天才人物,尤其是对艺术家的崇拜,后来发展成为关于团体,尤其是民族或国家的有机体论。在英国,它的意义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相反,意味着最低限度的国家干预。在美国,它起初表示自由经营、有限管辖的个人自由,以及支持这些做法的观点、行为和愿望。其意义大致对应于:无政府,自以为是、利己主义和自由。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理论,强调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作为一种政治民主思想,强调个人的民主和自由,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认为个人权利至高无上,政府的存在只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一种财产制度,主张每个人或家庭都享有最大的机会去取得财产,维护私有制。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把个人主义普遍化,看作一般的人性,并使之成为政治、经济、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评判标准,以此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思想武器。个人主义同唯我主义或自私自利是有区别的,它们只是极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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